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“放心消费第一课”暨“智享消费、乐享银龄”消费知识宣传活动询价通知书

2024-10-17 00:00 来源:来源:浙江省消保委 时间:2024-10-17

来源:浙江省消保委 时间:2024-10-17

    一、采购项目

    “放心消费第一课”暨“智享消费、乐享银龄”消费知识宣传活动

    二、采购预算

    总计预算为2万元。

    三、项目内容及要求

    1.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,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,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,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,助推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,促使消费教育基地提能提质,根据“激发消费活力”年度主题,将组织开展一场“放心消费第一课”暨“智享消费、乐享银龄”消费知识宣传活动。

    2.活动要求有活动方案,活动形式丰富,要有针对激发消费活力知识科普以及互动环节内容。

    3.活动要求落实活动地点、讲师和参加人员,其中,参加的消费者人数不少于30名。活动现场要营造宣传气氛。

    4.活动结束后,及时形成以及图文结合的活动情况报告,及时整理信息稿,通过新媒体平台加强活动宣传,扩大影响力。

    四、供应商资质等要求:

    1.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要求。

    2.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,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、中国政府采购网(www.ccgp.gov.cn)公布为准。

    3.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,不得转包。

    五、报价有关要求

    1.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上午9:00时前(北京时间),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。供应商的报价文件需密封,且在信封表面标明项目名称,加盖单位公章。并以书面形式送达。逾期或未加盖单位公章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。

    2.参加询价单位所报价格不得超过预算总价。

    3.报价文件应当包含附件所列内容以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(加盖红章)、 近二年承接类似项目的证明材料(如有)。供应商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,立即取消资格;已经签订合同的,询价单位有权立即终止合同,并依法依约追究对方责任。

    六、供应商确定原则

    我单位组成询价小组进行评审,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、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供应商。

    联系人:钟老师;联系电话:0571-87755267。

    联系地址: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,杭州市天目山路226号网新大厦806室。

    附件:1.询价一览表

    2.报价明细清单

    3.声明书

    4.授权委托书

         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

             2024年10月17日



    附件: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“放心消费第一课”暨“智享消费、乐享银龄”消费知识宣传活动询价通知书.docx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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